原标题:未经环保部门重新审批同意,不得擅增搅拌罐、储存桶等设备!已被罚60万元,逾期不改正,可200万元
7月6日,市环保局通报两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,用实际行动回应了市民对环保问题的关切。全市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,格外的重视群众信访投诉案件,强化监管和巡查,严肃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对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零容忍,切实保障东莞的环境质量,为群众营造更加优越的宜居环境。
6月16日,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向东莞市交办一宗群众投诉案件,称“东莞市鱼宏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没有环评、废水直排”。市委、市政府立即责成虎门镇政府介入调查处理。虎门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调查,经查,东莞市鱼宏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位于虎门镇赤岗村富马工业区厂房,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,但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,主要是做产销服装辅料、绣花加工,设有印花、洗版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。
事实上,这家企业早就被虎门环保部门查处过。2017年6月13日,虎门环保分局到该企业检查,发现其未经环保审批同意,擅自开工建设,主体工程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,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,未经环保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。虎门环保分局立即开展现场取证,并立案查处,发出《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》,责令该企业立马停止建设项目的使用,并处8万元罚款。
今年2月1日,虎门环保分局到该企业复查,发现其没有生产,生产设备未拆除。虎门环保分局又下达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催告书》,限该企业在《催告书》送达之日起10日内,改正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。逾期不改正的,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2018年4月17日,虎门环保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6月19日,虎门环保分局再次到现场调查,该企业没有生产,正在拆除生产设备,计划于7月10日左右完成生产设备的拆除工作。
6月17日,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向东莞市交办一宗群众投诉案件,反映东莞市建泓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。根据属地责任,市委、市政府立即责成望牛墩镇政府及环保部门调查处理。
6月18日,望牛墩镇组织环保、安监、消防等部门到现场调查。调查发现,东莞市建泓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望牛墩镇寮厦村南信路,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环保手续,主要是做净水材料、化肥、脱水剂(不含危险化学品)及其他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的生产与销售。
经调查,发现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重新审批同意,擅自增加亚硫酸氢钠搅拌罐、亚硫酸氢钠(液体)储存桶、硝酸铵钙(液体)储存桶等设备,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,但未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,主体工程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。望牛墩环保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,并立案查处。
6月19日,望牛墩环保分局拟决定对该企业以及它法定代表人共处60万元罚款,并发出《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》,责令该企业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,对上述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,逾期不改正,将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同时,针对部分消防栓被遮挡问题,望牛墩消防大队当即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,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加强消防安全管理。针对生产车间内安全生产警示标志标语不足等问题,望牛墩安监分局当场向企业下达《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》,要求其在6月26日前整改完毕。6月26日,望牛墩安监分局到现场复查,该企业已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资料,车间内已增加安全生产警示标志标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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